注重公益投入 强化标后管理 磨头镇阳光运行政府工程
去年以来,磨头镇筹集1770多万元资金,先后在教育、农业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等公益事业方面加大投入。该镇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工程的标后管理,确保工程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内容加快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项目管理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管理组会议,并邀请施工方、监理方代表列席会议,及时反馈工程实施中的人员到岗、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有无分包等情况,并落实专人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等,以遏制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是完善合同内容,全程跟踪服务。签订合同时严格对照招投标文件,斟酌每项条款,尤其是在合同中明确兑现施工单位投标时的种种承诺,并邀请市城建投资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确保合同内容规范、全面。与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并敦促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在日常管理中,一方面在施工合同中严格约定人员到位率,并落实专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随时跟踪督查等形式开展标后专项检查,抽查工地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位情况,一经发现人员不到位情况,及时通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重罚,确保项目的实施。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人员变更,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提出变更申请,由工程组把关,说明变更理由,并经同意,再由标后管理小组核查施工管理人员更换的真实性、合理性,确认并报市招标办备案。如有因施工方因素导致工期延误,责令其制订赶工措施,限期整改,整改不力仍造成工期延误的,及时报市招标办,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是加强签证制度,控制工程变更。建立严格的合同外工程签证审批制度,确保签证审批程序规范。如果涉及到提高造价,必须详细列出超过部分的内容及超出的原因。由施工单位在项目例会上提出申请,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落实专人及时审查,并由工程组现场核查确认,报标后管理小组同意后实施,做到既把关审核,又不影响工程进度。
(钱朋林、张锋兵) |